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_ [ 門診掛號流程說明 | 語音掛號流程需知 | 門診醫師排班表 ]

掛號須知
掛號方式
  1. 現場掛號(臨櫃掛號):看診當時段現場掛號及看診前天預掛,但不受理看診當天當時段電話掛號。
  2.     
  3. 電話語音掛號:07-2163186 24小時服務。
  4.     
  5. 網路掛號:http://www.kmcmh.gov.tw 24小時服務。
  6.     
  7. 診間預約掛號(醫約診):醫師視病人病情需要幫病人預約回診時間,門診當日預約下次門診時間。
  8.    
掛號時間
  1. 上午 8:10 ~ 11:30
  2. 下午 1:40 ~ 4:30
  3. 晚上 5:50 ~ 8:30
  4. 星期六下午、星期日、國定假日休診
門診時間
  1. 上午 9:00 ~ 12:00
  2. 下午 2:00 ~ 5:00
  3. 晚上 6:00 ~ 9:00
  4. 星期六下午、星期日、國定假日休診
預約掛號時間
**預約期限14天
  1. 現場預約掛號(臨櫃預約掛號):掛號時間內辦理,但不受理看診當天當時段電話掛號。
  2.     
  3. 電話語音掛號:07-2163186 24小時服務。
  4.     
  5. 網路掛號:http://www.kmcmh.gov.tw 24小時服務。
  6.     
  7. 診間預約掛號(醫約診):醫師視病人病情需要幫病人預約回診時間,門診當日預約下次門診時間。
所須證件
  1. 請攜帶身分證件、健保IC卡
預約報到說明
  1. 初診預約掛號者:請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及健保卡,看診前請先至掛號室報到。
  2. 複診預約掛號者:請攜帶健保卡直接到診間報到。
結帳繳費地點
  1. 本院為單一窗口作業,每一掛號收費窗口都可繳費。
收費標準
  1. 掛號費50元。
  2. 健保局規定自付額50元。
  3. 傷科同一療程自第二次起,每次收取自行負擔50元。
  4. 健保藥費每逾100元自付額加收20最高200元。
  5. 非健保給付之項目,按高雄市立醫療院所醫療收費標準規定計價。
掛號注意事項
  1. 掛號時不需先付掛號費,待看診後就處方結算再一起繳交,所開立之收據應審慎保存,以為申報綜合所得稅之用,倘遺失恕不補發。
  2. 健保身分看診ㄧ日以一次為限。
  3. 凡逾號報到者,診室將依當時燈號延後3號看診;如逾號者眾多時,將順延之。
  4. 門診時間表僅供參考,如果醫師因事臨時變更,以診室外公告為準。
  5. 掛號櫃檯不受理看診當天當時段電話掛號,但可利用電話語音及網路辦理掛號。
  6. 有三次爽約記錄者自第三次爽約日起,一個月內不接受預約掛號。
  7. 若遇天災停止上班日,已預約者則逾期作廢,需重新辦理掛號。
  8. 未帶健保IC卡就醫者,一律請先以自費繳交。
  9. 未帶健保IC卡先以自費繳交者,請於七日內持健保IC卡、原收據正本及其他相關優待證件至本院各收費窗口辦理退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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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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